餐廳營運者在開分店的時候,都會希望在營運上提升效益,減低食材和烹飪成本。使用中央廚房集中一部份操作、節省成本的同時,可以大幅減少店內的操作時間,上菜更有效率,令餐廳更有效益,提升生意額。但應該如何開始呢?請留意,這篇文章旨在提供最初步的有關中央廚房牌照方面的基本知識,如有相關牌照問題,請諮詢你的牌照顧問,或與直接與我們聯絡作個別諮詢。
開分店要如何申請牌照?
香港的食肆牌照是食物環境衛生處按指定處所(或簡單理解為舖位)發出的,需要由持牌人(個人或法人)持有。本店的食肆牌照只適用於指定處所,不存在轉地址或加地址,所以開分店的新處所必須也持有/申請食肆牌照。簡單而言,就是要為新分店向食物環境衛生處申請牌照。另外要注意,即使處所的上手經營者(一般不會是業主)已持有有效的食肆牌照,也不代表你的餐廳可以不用申請牌照直接經營;多數情況業主會說店舖已有牌照,但實際上即使你安排頂該,你最終也要直接與上手持牌人交接,要由原有持牌人簽名。建議千萬別在未確認原持牌人同意及能夠簽名的情況下,就直接與業主簽約。
甚麼是中央廚房?中央廚房要申請牌照嗎?
經驗老的餐廳營運者們都會告訴你,運用中央廚房處理部份工序可以說是必然的,就像茶樓的點心眾多,工序又多又花時間,要有效率上菜快,不可能全部都現場做;又好像漢堡店的麵包,一定是店舖以外供應。這些工序一般都涉及中央廚房。
中央廚房一般申請食物製造廠牌照,牌照要求和餐廳的大牌細牌有別,規格也自然和餐廳不同。由中央廚房提供已處理或半處理的給你的餐廳時,你的餐廳也需要提供供貨的來源證明,所以你也要確保中央廚房持有有效的食物環境衛生處牌照。香港在牌照審批和審查上,相對其他地區相當嚴謹,如果沒有持有有效食肆牌照(包括過期)或臨時食肆牌照已過期仍未持有正式牌照,即屬「無牌經營」。根據《食物業規例》,任何人經營無牌食物製造廠即屬違法,一經定罪,最高可被判罰款 5 萬港元及監禁 6 個月。
甚麼時候才應考慮中央廚房?
開分店不一定需要開設中央廚房,例如餐廳內的廚房已足夠完成所有食品操作,或者餐廳購買第三方提供的半成品簡化廚房流程,都是常見的做法。一般而言,除非分店的處所限制了可能申請的牌照種類(例如只能出細牌),基於中央廚房的營運成本,第一次開分店的餐廳一般不會考慮自設中央廚房。大約到第三或第四間分店的時候,自設中央廚房的效益才會較為明顯。
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嗎?這篇文章旨在提供最初步的有關中央廚房牌照方面的基本知識,如有相關牌照問題,請諮詢你的牌照顧問,或與直接與我們聯絡作個別諮詢。期望你與我們分享你的想法。如對開餐廳、開分店有任何疑問,亦歡迎與我們聯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