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 月 24 日 限聚令開始實施:
⚠️ 政府將六類地方加入表列處所受防疫規例規管,包括宗教場所、髮型屋、商場、百貨公司、超市和街市,24/2 開始要用安心出行及提供疫苗接種證明(最少一針)
⚠️ B 類、C 類及 D 類餐飲處所限聚令收緊至最多 2 人一枱
⚠️ D 類處所員工需完成疫苗接種 (完成疫苗接種一般而言是指在最少 14 天前接種兩劑 2019 冠狀病毒病疫苗(新冠疫苗),而就曾 感染 2019 冠狀病毒病的人士則指在最少 14 天前接種一劑新冠疫苗。)
⚠️ 限制私人處所涉及 2 個家庭以上的跨家庭聚會
⚠️ 違反「限聚令」罰款增至 $10,000 元
⚠️ 所有餐飲處所晚市 6 時開始禁堂食,直至 4 月 20 日
💥「疫苗通行證」第一階段:食客必需出示完成一針或以上疫苗接種證
餐飲處所疫苗通行證
政府早前宣布於二月二十四日大幅擴展「疫苗氣泡」,並將其正名為 「疫苗通行證」,屆時有關處所的員工須接種至少一劑新冠疫苗;而進入對顧客或使用者實施疫苗接種要求的處所時,顧客或使用者亦須接種至少一劑新冠疫苗,並於餐飲處所需執行「疫苗通行證」,其二維碼掃瞄器安裝與驗證方法如下:
一、準備掃描設備「手機與腳架」

(1) 手機:有前置高像數鏡頭的 iPhone / Android 手機
(2) 腳架:(放店門)約 1 至 1.5 米的落地架 /(放櫃枱)輕巧手機架
二、安裝政府「驗證二維碼掃瞄器」
政府的驗證二維碼掃瞄器:

三、設定「自動掃描模式」

開啟「自動掃描模式」、「准入音效」、「禁入音效」、「使用前置鏡同」四個功能。
當市民進入處所時,市民掃過「安心出行」場地二維碼後,需向處所的「驗證二維碼掃瞄器」展示手機上的針卡或「豁免證明書」二維碼*
✅ 聽到「咚咚」聲 = 已接種疫苗
✅ 聽到「嘟」一聲 = 持有「豁免證明書」
❌ 聽到「噹噹噹噹噹」= 二維碼無效
*處所需好好保存裝有「驗證二維碼掃瞄器」程式的手機。
流動應用程式所收集的資料經加密處理,個人資料亦已經部份遮蓋 (masked) 及雜湊 (hashed) 處理,成為不可辨識的資料。處所負責人不能得悉所收集的資料。只有特區政府指定人員可使用所收集的資料,以協助預防和控制 2019 冠狀病毒傳播的工作及相關用途。